原标题:道道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谢丽彬先生、吴苏喜先生及董事姚锦婷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谢丽彬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每项议案均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一)2025年3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2025
.《关于公司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4.《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5年7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2025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沟通会议,共同商讨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变化,明确审计需重点关注的范围,合理规划现场审计时间,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全面推进。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发布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差错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良好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谢丽彬先生、吴苏喜先生及董事姚锦婷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谢丽彬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每项议案均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一)2025年3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2025
.《关于公司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4.《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5年7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2025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沟通会议,共同商讨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变化,明确审计需重点关注的范围,合理规划现场审计时间,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全面推进。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发布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差错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良好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